“地质公园”一词于1997年首次出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地质公园项目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9年提出了地质公园的概念。它要求地质公园是“一个拥有重要地质价值的地质遗迹,需要一套完整而协调的管理架构及可持续经济发展的策略的区域”。
地质公园担负三项任务:
第一,保护地质遗迹,保护自然环境:对典型地质剖面、古生物化石、地貌景观、地质灾害遗迹等进行划定保护、监测与管理,防止破坏与无序开发。
第二,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建设科普场馆、解说系统,开展研学教育与公众宣传,提升全民地球科学素养与生态保护意识。
第三,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规范发展生态旅游与科普旅游,带动地方经济、就业与社区发展。
地质公园的主要目标是:
通过合适的规划、管理和立法,保护地质公园范围内的景区;
鼓励永续利用地质遗迹,进行知识传授活动;
在景区及临近地区推广地质旅游及地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