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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三清山世界地质公园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2025-04-27 10:00:00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分局现对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
各宾馆酒店、旅游行业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合理定价,禁止串通
正确行使酒店客房定价权,做到合理定价、公平交易、信守承诺。不得跟风搭车乱涨价,不得坐地起价,不得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物价,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协调等串通方式联合涨价。须向消费者提供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公示价格须醒目易懂、内容真实、明确具体,不得含糊其辞、模棱两可误导消费者,坚决杜绝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模糊用语,不得搞价格歧视。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监督,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严守价格承诺
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任何费用。
六、法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区域及相关行业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密切关注价格变动情况,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200万元罚款;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有价格串通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0万元罚款;
有哄抬价格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罚款;
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罚款。
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0793-96373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